迁西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迁政会[2008]19号
迁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康力医院在县医疗单位招聘人才等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5月5日下午,县委常委、副县长郭彦辉同志在县政府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康力医院在县医疗单位招聘人才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现将会议结果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局关于鼓励和支持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康力医院应聘的意见,并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认为,康力医院是我县第一家民营福利性医院,为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医院虽然技术装备达到了一流水平,但医疗专业技术骨干力量相对薄弱,经营管理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其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康力医院在县内医疗单位选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业务院长1名、临床科室主任9名(内科2名、外科2名、妇产科2名、中医科1名、急诊科1名、儿科1名)。
(二)选聘对象要具有医学类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富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且年龄在52周岁以上的卫生系统在职医务人员,允许1名选聘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由康力医院与被选聘人员签订聘期三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未到退休年龄未续聘的,由原单位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的,由县卫生局通知原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因订立劳动合同当时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被选聘人员由原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合同履行争议由仲裁机构调解、仲裁。
(四)被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身份不变,聘期内由康力医院负责管理;人事档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调整等由原单位负责,年终考核以康力医院提供的年度业绩评定为依据;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康力医院负责,且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标准;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每年核定一次,并由原单位按县人事劳动部门审核数额如数缴纳,缴纳前康力医院负责将款项如数拨付到县卫生局,再由县卫生局如数拨付到原工作单位。
(五)选聘在县人事劳动、编办、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合同报县卫生局备案,由卫生局负责通知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主持人:郭彦辉
参加人:郭憬龙、侯建铭、侯建华、侯建钧、张全保
刘祥、高春香、谷守星、赵淑霞、李顺
记录人:王宝来
主题词:卫生康力医院人才招聘会议纪要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5月13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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